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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奎文区虞园实验学校2026年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6-07-02 访问量:

  根据《潍坊市奎文区教育和体育局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意见》文件精神,潍坊市奎文区虞园实验学校2026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招生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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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年龄

  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片区划分

  从胶济铁路坊子支线与凤凰街路口开始,沿胶济铁路坊子支线南行至奎文边界,沿奎文边界东行至北海路,沿北海路北行至凤凰街,沿凤凰街西行至胶济铁路坊子支线所围的奎文区域。

  1. 学位分配批次及对应条件:

  第一批次:新生具有奎文户籍(至少与监护人一方在同一户籍上,下同),新生或监护人名下在招生片区有房产,房产、户籍登记地址一致且实际居住。

  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驻潍武警部队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潍坊市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含入职工作满10年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及其他依法优抚对象子女,依据相关优待政策,本着尊重本人意愿和就近方便原则,确定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该校第一批次学位分配范围。

  第二批次:新生具有奎文户籍,新生或监护人名下在招生片区内有房产且实际居住,但房产与户籍登记地址不一致。

  第三批次:新生具有奎文户籍,新生及监护人名下在潍坊市城区(包含奎文、潍城、坊子、寒亭、高新、经济、峡山、滨海,下同)无房产,在招生片区内连续单独承租居住(以住建部门备案为准,下同)。

  第四批次:非奎文户籍新生,新生或监护人名下在招生片区内有房产且实际居住。

  第五批次:非奎文户籍新生,新生及监护人名下在潍坊市城区无房产,在招生片区内连续单独承租居住(2026年1月1日前备案),监护人至少一方在奎文区合法稳定就业。


  2.申请学位需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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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多孩同校就读:

  在一孩划片招生入学的前提下,监护人可于6月29日前通过子女在读学校,为其他子女书面申请同一公办学校同一学段起始年级学位,也可申请安排一孩(二孩)转学至二孩(三孩)所在公办学校就读(转入校为非大规模学校且有空余学位)。区教体局根据家长意愿、学校审核结果及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协调。无法同校安置的,按招生片区登记入学。

工作流程安排

  1.信息采集(6月16日-7月3日)。新生监护人注册登录服务平台,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已通过服务平台采集信息、信息不需修改的,无需重复采集。

  2.条件审核(6月22日-7月4日)。学校通过服务平台对新生监护人提交的学生信息材料进行校验审核并反馈结果。

  3.学位申请(6月29日-7月5日)。新生监护人根据审核通过的信息,结合学校片区划分及招生条件,在服务平台提交入学申请。

  4.学位分配(7月6日-7月23日)。学校根据招生计划限额,分批次为符合条件的新生分配学位。学位分配全部完成后,统一通过服务平台发放入学通知书。

  5.信息公示(7月24日)。学校将招收新生的有关信息,在校务公开栏等进行公示。

  6.入学确认(8月20日前)。新生凭服务平台电子入学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未按时办理的,不再保留该校学位。

  7.阳光分班(8月30日前)。学校使用服务平台的编班模块进行均衡编班、阳光分班。


有关材料说明

  1.对招生材料的审核贯穿招生工作全过程,对于提供不实材料、伪造相关证件及照片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该生片区学校入学资格,奎文户籍新生在招生工作结束后由区教体局根据全区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置,非奎文户籍新生不予安排。

  2.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备案时间须在2026年1月1日前;其余材料截止日期,如户口簿落户时间、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均为2026年7月5日。

  3.户口在非直系亲属人员家的,不作为入学依据。在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单位集体户籍单页(或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籍单页复印件)及监护人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明,否则不作为入学依据。

  4.奎文户籍新生及监护人在潍坊城区无房产,现与监护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奎文区共同居住并同一户口的,可依据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户籍登记住址一致的房产入学,视同具备第一批次条件。

  5.奎文户籍新生监护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房产,新生与监护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口且户籍登记地址与该房产地址一致,新生及监护人在潍坊城区无其他房产,可按照该共有房产登记入学,视同具备第一批次条件。

  6.新生监护人原有房产因旧村改造等原因被征收的,属于房屋产权调换的,可以在原房产所在地或回迁房产所在地申请登记入学;选择在奎文区的临时居住地学校就读的,由区教体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协调安排。需同时提供拆迁协议。

  7.非住宅用途房产(如写字楼、商铺等)以及未实际入住的房产(包含未交付使用的期房)不作为入学依据。除新生监护人夫妻共有房产及第5条所列情况外,其他共有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房屋已交付使用且实际居住、但未办理房产证的,可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因房产抵押贷款等原因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可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并加盖住建部门公章或银行抵押贷款章。城中村改造房产,本村居民由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其他购房户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提供村委证明并经街道确认)。

  8.同一套住房在同一入学时段内,只能作为同一家庭子女入学的房产依据。城中村改造房产无法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的,需由社区出具租住证明并经街道确认(需写明出租人、承租人、房屋座落、租房起止时间等),并经学校实地验证属实。


2026年奎文区

教育服务平台登录方式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大数据局《关于教育服务接入“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的工作方案》(鲁教基〔2022〕46号)文件要求,新生入学统一通过“爱山东”移动端办理。家长可通过“爱山东”APP或微信小程序,在“潍坊市奎文区教育服务平台”中进入“中小学招生”模块。

  1.“爱山东”APP

  (1)可通过手机应用市场搜索“爱山东”下载并安装。

  (2)注册登录,并完成身份实名注册认证和人脸识别验证(建议使用新生监护人信息进行实名)。

  (3)在APP首页上方选择“潍坊市”-“潍坊市奎文区”。

  (4)方式一:点击首页中的“奎文教育服务”进入服务平台,选择“中小学招生”,按照系统提示操作。

  方式二:点击下方“办事”,在“高效办成一件事”栏目中点击“查看全部”,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选择潍坊市-奎文区,点击“确认,去报名”,进入义务教育招生服务,点击“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

  2.微信小程序

  (1)微信搜索“爱山东政务服务”小程序,或直接扫描小程序二维码进入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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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注册登录,并完成身份实名注册认证和人脸识别验证(建议使用新生监护人信息进行实名)。

  (3)在首页上方选择“潍坊”。

  (4)方式一:搜索“奎文教育服务”点击进入服务平台,选择“中小学招生”,按照系统提示操作。

  方式二:点击下方“办事”,在“高效办成一件事”栏目中点击“查看全部”,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选择潍坊市-奎文区,点击“确认,去报名”,进入义务教育招生服务,点击“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

  咨询电话:

  0536—5129968  张老师

  热线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